商标撤三申请流程是什么?
我们知道,当需要注册的商标标样被占用或者有近似,可以通过申请商标撤三来提升商标注册的成功率,降低商标被驳回或者异议的机率。
那么我们该怎么进行商标撤三申请呢?商标撤三申请流程到底是怎么样的呢?今天来为您详细解答一下。
第一步:申请人提交申请。申请人向商标局提交一份《撤销连续三年停止使用注册商标的申请书》,并书面说明一下这枚商标“不使用的情况”。
第二步:商标局受理撤销三年不使用申请后,给注册人下发《关于提供注册商标使用证据的通知》,要求注册人自收到这份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提交该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。
第三步:注册人按期提交其注册商标的实际使用证据。商标局收到证据材料后,进行证据审查和事实认定。如果审查认定该证据可以证明注册商标在指定3年期间内有实际使用,会下发一份“商标注继续有效的决定书”,反之,会下发“撤销商标注册的决定书”。
第四步:对于商标局做出的撤销决定或者维持决定,注册人以及撤销申请人,如果不服,均可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“撤销复审申请”。
有些同学可能会问“提出商标撤三申请后,需要怎么证明对方连续三年没有去使用商标呢”?其实,一般来讲,申请人是不需要证明的,商标所有人需要证明被申请撤销的商标进行了实际的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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